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1-11-23浏览次数:0
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


(农垦校发[2002]62号)
为提高选用教材的质量,限制自编教材使用范围,增强学生对选用教材的选择与监督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教材的选用
1.优先选用统编教材、面向21世纪教材和重点院校优秀教材,选用自编教材仅限于我校的特有课程、不足20学时的选修课程以及没有上述优先选用教材的课程,鼓励引进外文原版优秀教材。
2.选用教材的程序是:授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建议,学院(部)审核后报教务处(高职院)审定。
3.学校教学督导组可直接向教务处提出选用教材的建议。
4.选用教材经教务处(高职院)审定后,由学院(部)征求学生是否购买的意见,将学生使用量报教材中心。学校提倡学生积极购买教材以提高学习的质量,但是否该买教材,学生有选择权。
二、教材发行
1.教材中心负责全校的教材订购与发行工作。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学校教材的订购与发行工作,更不得直接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。
2.教材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定价,鼓励以优惠价格销售教材。对定价偏高的外购教材,教务处(高职院)有提出降价销售的权力;对定价偏高的自编教材,教材中心有责任提出降价销售的建议,教务处(高职院)有提出降价销售的权力。
3.教材中心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和经营理念,积极推介教材,努力降低订购与发行成本,以减轻学生负担和增强学生订购教材的积极性。
三、教材管理
1.教材管理实行学校和学院(部)两级管理体制,教材管理与教材订购发行分开。
2.教务处负责制定本科生教材选用制度,不断优化教材选用结构,行使全校本科生教材管理职能,对教材中心的教材订购和发行过程进行监管。
3.高职院负责制定高职和成人教育教材选用计划,不断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职业针对性,行使全校高职和成人教育教材管理职能。
4.学院(部)负责制定本学院(部)教材使用计划,对教材选用提出建议,向学生说明教材的主要内容及对提高学习效果的作用。
四、其它
1.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使用范围的现有自编教材,可有一定的过渡时期,但最迟不超过2003年。
2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
最后更新 (2013-03-02 12:59)